我院拟对桶装纯净水进行询价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靖西市人民医院桶装纯净水询价采购
2. 项目编号:JXSRMYY-CG-HW20260502
3. 采购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附件。
二、公示期及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6 年 05 月 13 日至 2026 年 05 月 15 日。
3.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6:00(逾期送达,我院有权拒收)。
4. 递交要求:参与报价的单位,须明确所投品牌、规格及最低可承受报价,承诺中标后按要求及时供货、保障配送时效;将报价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我院采购办(具体地址详见联系方式)。报价文件及信封需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投标项目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件四周及所有缝隙均需加盖公章,确保密封完好);投标文件需准备 1 份正本、2 份副本,正本与副本内容需完全一致。
三、评审相关安排
1.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由靖西市人民医院组织询价小组开展询价工作)
2. 评审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即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6:00 后),由靖西市人民医院组织询价小组在规定地点开展评审工作。
四、采购需求
1. 产品核心要求:所投产品为全新合格桶装纯净水,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水质清澈、无异味、无杂质、封口完好、包装合规,资质齐全、质量合格,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采购需求明细》。
2. 交付与服务要求(1)交付时效:甲方报水后 30 分钟内送达指定科室点位(工作日正常办公时段);(2)交付地点:靖西市人民医院各指定科室及点位(需配合搬运至指定区域);(3)伴随服务:负责空桶回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近 1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信用中国” 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前 7 天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配送及售后服务能力。
(2)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相关合法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明。
4. 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组成需装订成册:封面(标注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文件”,加盖公章);报价函(按附件 2 模板填写,加盖公章);资质文件:营业执照、食品相关资质、水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明、信用查询截图(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评审规则
(1)评审主体:由医院组成联合评审组,按 “资格审查→价格评审” 顺序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按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评审流程:资格审查,核查资质文件完整性、有效性,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淘汰;价格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选择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相同(2 家及以上),通过随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3)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在医院官网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 1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寄:靖西市新靖镇南门街45号靖西市人民医院采购办收
1. 采购办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76-6233591
2. 总务科联系人: 黄科长 联系电话:0776-6215830
3. 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6-6215752
七、查询网址:靖西市人民医院网www.jxxrmyy.cn
八、采购办邮箱:jxsrmyycgb@163.com
九、其他说明
1. 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前,联系后勤科确认桶装水使用需求及配送点位相关要求。
2. 成交后若产品与采购需求、质量标准不符,或配送时效未达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退换、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医院损失。
3. 采购数量仅提供参考,最终按医院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成交单位不得以实际采购数量与参考数量不符而要求采购人赔偿损失或不供货。
附件:桶装纯净水采购需求、报价函、合同书
靖西市人民医院
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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